院屬各單位:
根據上級文件精神,“元旦”“春節”期間(2020年元月1日至3日、2月11日至17日)嚴格執行節假日公車封存制度,不準以各種名義借用、調用、換用單位公務用車。
節日期間,確因工作需要外出辦理公務,實行“公務用車申請報批登記制度”,要將車輛數、車牌號和出車事由詳細說明,向院紀委辦報備。節日期間未經審批私自動用公車,一經發現,追究相關人員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。
特此通知
附件:太原工業學院公務用車申請單
黨政辦公室
2020年12月28日